2/08/2010

無題之廿二

吾友A小姐跟同居3年的男友分手了,而作為好友的我放幾天假以黎每天都陪在她身邊,A小姐的個性跟我好像,我們分手後表面上係一點都睇唔出,什至根本不會跟朋友提起,而且我地都唔想身邊的朋友提起,我地需要的只是好好地玩一下,剛好我放假,就好好陪係佢身邊,等佢想傾下計的時候就陪陪她。
而我地分手後都有同一個徵狀,就係分手後都好愛亂花錢,我人生第一隻ROLEX就係個陣敗ga la(當時就用光了自己的積蓄)。而A小姐極愛食好野,她每天放工都嚷著要食好野,三天中同佢食左兩次象拔蚌(!),咩事呢!?不停地跟她食食食,搞到我肥曬lo!而且明顯地有錢身痕的A小姐就送了我整set Nu skin180,應該不便宜吧。
我覺得A小姐真的好勇敢啊,一個人又搬出黎住,什麼都沒有了,咩都要從新置過,我問A小姐,你一D都唔驚ga咩,A小姐很有型地答我,我初初自己一個人搬出黎住都係咩都冇ga la,而家起碼有錢,有咩好怕。離開一個深愛的人真的不容易,我都考慮了半年,才依依不捨地離開。
希望她快點好過黎。